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,自7月17日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以来,山东公安机关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。截至10月15日,侦破各类文物案件11起,打掉犯罪团伙5个,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,追缴文物70件。 据介绍,在专项行动中,山东公安机关按照“打团伙、追逃犯、缴文物、查资金、摧网络”的要求对文物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,将盗掘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犯罪和盗窃田野石刻、石造像、石窟寺及壁画、建筑构件等犯罪,以及针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国家珍贵文物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,查明组织者、出资者以及倒卖、运输、销赃、收赃、走私出境等各个环节违法犯罪人员,依法予以打击处理。 山东公安机关还与文物部门建立起防范打击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,并加强日常沟通,在案件举报、现场勘查、核查移交、文物鉴定、价值评估等方面加强协作,及时将本地文物犯罪形势特点、文物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等情况通报文物部门,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