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培养目标: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、学校及有关单位从事油画创作、教学、研究和其它美术工作的、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业务培养要求: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;
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的文艺方针、政策;
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,能较熟练地掌握油画的基本技能;
了解西洋绘画史和现代世界美术发展状况,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较强的造型能力;
具有独立完成创作、教学的能力,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;
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,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,一定的听的能力,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。
主要专业课程:中外美术史、艺术概论、美学概论、素描、速写、油画、中国画论、透视、解剖、创作等。
实践环节:结合教学,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、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。
修业年限:四年。
毕业生适宜在美术创作部门从事油画、壁画、宣传画创作工作,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教学工作,在各级艺术馆、展览馆、文化馆(站)从事美术创作和辅导工作,在出版社、报刊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,也可以在有关部门、厂矿企业从事有关宣传工作。
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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